为有序推进攀枝花市仁和抽水蓄能项目,根据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攀枝花市仁和抽水蓄能项目优选业主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3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邮箱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李波,联系电话:0812-3336692,电子邮箱:519946163@qq.com。
附件:攀枝花市仁和抽水蓄能项目优选业主方案.doc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攀枝花市仁和抽水蓄能项目优选业主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能发新能〔2021〕39号)、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我省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能源〔2021〕17号)要求,采用市场化竞争原则,结合攀枝花实际情况,采用综合评价方式,为赋能攀枝花产业发展、投资较大的企业,配置攀枝花市的仁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一、优选依据
根据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能发新能〔2021〕39号)要求,“形成满足新能源高比例大规模发展需求的,技术先进、管理优质、国际竞争力强的抽水蓄能现代化产业,培育形成一批抽水蓄能大型骨干企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我省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能源〔2021〕17号)要求,“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是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和核准依据,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要依法依规确定开发主体”;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项目法人,即“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资人为成交候选投资人的评审方法”。
二、优选原则
1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抽水蓄能项目优选业主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2严格规范。严格规范抽水蓄能项目优选业主工作所有环节,所有参与优选工作的工作人员签署廉政承诺和保密承诺。
3公开透明。抽水蓄能项目优选业主坚持公开透明,主动向全社会公开申报要求和优选情况。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波西村,东经101°48′36″,北纬26°07′41″。
2建设目标:利用乌东德水电站作为下水库,新建上水库和电站厂房等。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1551m,坝顶长度约443m,最大坝高108m,水库正常蓄水位1545m,调节库容1041.8万m?。电站装机300万千瓦(一期120万千瓦)。承担四川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紧急事故备用、新能源消纳急需的工程,并为攀枝花水资源配置工程提供水源。
3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50亿元(一期66亿元)。
四、优选程序
优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原则,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选企业,具体程序如下:
流程为:发布公告→企业报名→企业编制申报文件并递交文件→专家评审。
1发布公告。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优选业主公告,在攀枝花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包括项目场址、规模、初步接入条件等前期工作信息,以及申报承诺、申报格式等要求。
2企业报名。优选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有申报意向的企业通过市发改委(政府公共资源网)领取工作文件。
3递交文件。申报企业按照工作文件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文件,根据市发展改革委优选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递交密封的申报文件,逾期不再接收。
4专家评审。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市发改委组织专家按照优选评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
五、优选条件
(一)电价条件
上网电价统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执行两部制电价政策。同时根据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政策执行。
(二)企业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作出相应承诺:
1.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项目的申报。
2.申报企业以最高级别母公司为准,2021年度负债率应低于80%,总资产应在30亿元及以上。
3. 申报企业(以最高级别母公司为准)作为开发主体,一般应具备大型抽水蓄能电站或水电站项目建设管理经验。
4.申报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
5.申报企业一年内在四川省行政区域未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不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问题。
6.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核准、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承诺在优选结束后(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文件确定中选企业之日起计算),在项目纳入四川省抽蓄“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条件下,一年内取得核准支持性文件;核准后,项目一年内开展主体项目施工。
7.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8.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生态恢复等方面的要求。
9.申报企业应承诺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接受并配合对项目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监督检查。
10.申报企业应承诺优选相关材料和数据仅用于本次优选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11.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
12.申报企业应承诺自愿承担国家和省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三)优选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
六、履约保证金要求
成交投资人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签订抽水蓄能项目投资协议后,需在48个月内持续提供有效的履约保证,缴纳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履约保证金,考虑投资人现金流和不增加企业负担,履约保证金可为银行开具的保函。
保证金退还方式: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不可撤销保证金)总额 ***元(履约保证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保证金不计利息。
项目竞争优选成交企业履约保证金相应的返还期限和条件。
1.项目自开发合同签订并按要求完成核准后,返还50%。
2.项目按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后,返还50%。
七、其他
优选工作相关时间安排详见相关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攀枝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能源科李波,0812-3336692。
附件:1.服务需求、商务需求
2.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评分标准
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4.申报资料装订格式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 月 日
附件1
服务需求、商务需求
一、服务需求
※(一)投资实施要求:
攀枝花仁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业主,具体实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人须按照《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2.投资人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及其他前期手续办理、建设及运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资人承担。
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将协助投资人办理相关手续。
4.项目推进时间要求:
(1)应按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要求,最大限度争取该项目提前取得核准批复;
(2)在取得项目核准后,在1年内开展主体项目施工。
※(二)项目运作方式:投资人全部承担投融资以及建设、设备、运营维护等方面的风险,且资产的所有权为投资人所有。同时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不做任何投资回报率的保证,也不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三)项目其他要求:
1.投资人应做好资源站点保护
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相关规划工作的衔接,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为抽水蓄能预留发展空间。加强对储备项目站址资源的保护工作。
2.投资人应积极推进项目进度
妥善做好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全面贯彻绿色施工理念,减少施工过程可能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妥善做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推动移民收益与电站开发利益共享,提高移民后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商务需求
※(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
1实施时间
(1)应按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要求,最大限度争取该项目提前取得核准批复。
(2)在取得项目核准后,在1年内开展主体项目施工。
2实施地点
建设位置: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
※(二)知识产权
比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资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三)培训
投资人应提供对比选人的基本免费培训。
※(四)踏勘现场
1.本项目比选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若需踏勘现场请投资人自行与比选人联系。
2.无论投资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
本次比选的合法性由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负责。
注:“※”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2
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评分标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资人是否具备比选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3.评分标准
附件3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比选申请函部分
二、服务部分
服务方案
三、商务技术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四、资格部分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投资人身份相关证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财务要求响应资料。
(五)承诺(格式)
(六)资格性检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五、投资能力及技术能力评审部分
(一)投资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比选申请函部分
比选申请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如下报价承担本项目的服务。
2.为此,我方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
(1)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全部响应;
(2)我方承诺我方的响应文件中有关资料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如果我方成为成交投资人,我方将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并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的比选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
(5)若我方成交投资人,我方将接受比选人的相关管理要求;
3.(其他补充说明)。
?投资人:(投资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二、服务部分
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注:该部分需逐页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