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统计,7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21条!其中国家出台政策5条。地方出台政策48条。根据储能政策的具体指向,地方政策中,储能补贴政策2条、新能源配储政策5条,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政策2条、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化相关政策8条、储能规划布局的政策7条、充换电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18条、其他相关政策6条。
关注“储能头条”公众号,微信后台回复:7月储能政策+单位名称、姓名、手机、邮箱,我们登记后,文件包会统一发送邮箱。感谢您的关注与配合!
PS:联系人信息不全,将无法完成登记。
国家层面
在国家层面一共出台了5项储能相关政策。
其中,7月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规定中提出30MW/30MWh以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采取抽查巡检和并网前阶段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质量监督。该暂行规定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是指经有关行政机关审批、核准或备案,以生产、输送电能或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为主要目的,建成后接入公用电网运行的发电、电网和储能电站建设工程。
华北能源监管局则连发两文促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华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中提出,并网主体包括发电侧并网主体、负荷侧并网主体和新型储能。直控新型储能可参与自动功率控制(APC)服务,并按照可用时间及APC服务贡献分别补偿。按可用时间补偿标准为10元/小时。按调节深度和调节性能的乘积进行补偿,YAPC为APC调节性能补偿标准,直控新型储能取2.5元/MW。
《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提出,日前交易,火电机组按额定容量申报,市场开展初期额定容量的70%及以上档位暂定0价。额定容量的50%-70%每档报价范围为0-300元/MW·h,40%-50%档位报价上限为400元/MW·h,30%-40%档位报价上限为500元/MW·h,30%以下各档位报价上限为600元/MW·h。
关注“储能头条”公众号,微信后台回复:7月储能政策+单位名称、姓名、手机、邮箱,我们登记后,文件包会统一发送邮箱。感谢您的关注与配合!
PS:联系人信息不全,将无法完成登记。
地方层面
地方层面,广东、山东、重庆、内蒙古、浙江、安徽、广西、湖北、湖南、江苏、辽宁、青海、新疆、云南、北京、福建、甘肃、海南、江西、宁夏、山西、四川22个省市发布储能相关政策48条。
在储能补贴方面,山西太原对新型储能项目(电化学、压缩空气等)给予补助,建成后,按投资额的2%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抽水蓄能项目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并开工后,予以奖励200万元。
重庆市铜梁区则指出项目在2022年8月31日前已立项(备案),储能装机规模应大于2MWh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并按照储能设施规模给予1.3元/Wh的一次性补贴。
在“十四五”规划方面,安徽宿州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型储能装机力争达45万千瓦以上;辽宁省则提出到2025年,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规模分别达到300万千瓦、100万千瓦。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对抽水蓄能和蓄电池产业“十四五”目标提出了明确的指标。抽水蓄能方面,到2025年,抽水蓄能装机规模400万千瓦,在建规模800万千瓦左右;蓄电池方面,到2025年,全省动力及储能蓄电池产能达到60亿瓦时,单体能量密度接近400瓦时/千克,省域终端应用配套率达到30%以上。
在电价和电力市场交易方面,7月26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发布了“关于征求《山东省发电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等六个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其中包括了山东首个针对储能电站的并网运行管理细则—《山东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此次发布的一系列文件,新型储能在参与电力系统运行时,需要满足相应的并网运行管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将面临一定的考核,涉及风电配建储能、光伏配建储能、5MW/2h以上的独立储能电站多种应用形式。
山东两个细则考核费用较大,因此,此次发布的两个细则修订版将新型储能包含至考核范围内以后,有可能会给新型储能的运行增加一定的运营成本,市场从业者需要密切关注相关细则的执行情况。
充换电设施作为重要新能源基础设施,其建设受到各地重视。其中,湖北武汉对持有武汉号牌的个人消费者转出或报废本人名下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使用环节分别给予5000元/辆和8000元/辆的补贴。
广东江门则对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建成、竣工验收并接入粤易充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照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不超过200元/千瓦的标准执行,交流充电桩不超过40元/千瓦的标准执行补贴。
关注“储能头条”公众号,微信后台回复:7月储能政策+单位名称、姓名、手机、邮箱,我们登记后,文件包会统一发送邮箱。感谢您的关注与配合!
PS:联系人信息不全,将无法完成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