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中核汇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发布中海油新能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62.53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系统安装工程PC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指出,本项目规划储能容量为10MW/20MWh,以1回35kV电缆线路接入昌马西风电场330kV升压站 2#主变35kV母线新增开关柜。
公告要求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要求必须提供签字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且拥有安全B证。
原文如下:
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中核汇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中海油新能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62.53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系统安装工程PC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中海油新能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62.53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系统安装工程PC项目 (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海油新能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62.53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系统安装工程PC项目
1.2 采购单位
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中海油新能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62.53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系统安装工程PC项目储能系统安装工程。中海油新能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62.53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系统安装工程PC项目位于玉门市东南部,地面高程介于1500m~1600m之间。东北侧有G312国道、G30国道和兰新铁路通过,交通较为便利。本项目规划储能容量为10MW/20MWh,以1回35kV电缆线路接入昌马西风电场330kV升压站 2#主变35kV母线新增开关柜。
1.6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储能系统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场外、场内道路以 场区规划用地红线 为分界点,场外道路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改造、协调责任和场内新修道路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2.2 计划工期
2022 年 10月 10 日竣工。
2.3 建设地点
中海油新能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62.53MW光伏发电场站内。
2.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应的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要求必须提供签字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且拥有安全B证;
(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至2021年,若2021年的财务报表还未出,亦可提供2018-2020年),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6)其他要求:若供应商非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中标后需由我司进行供应商评价,评价合格可正常签订合同,评价不合格则中标无效;在评价过程中,如供应商在我司发出通知后20日内未按要求提供评价资料,我司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