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在回复政协委员“关于加快抽水蓄能水电站建设的提案”时提出,本省工作开展将加快推进抽水储能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制定《青海省抽水蓄能项目管理办法》,推动本省抽水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原文如下:
“关于加快抽水蓄能水电站建设的提案”——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席浩委员:
您于2019年提出的“关于加快抽水蓄能水电站建设的提案”收悉,并于2019年8月对有关提案作出答复,现结合我局近年来工作作补充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全力推进新能源行业发展,新能源发电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装机容量263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61.4%;新能源年发电量341亿千瓦时,发电量占比34.4%。但考虑到风能、光伏等新能源功率不稳定等特点,新能源发展面临消纳困难的问题,对调节电源的需求愈加迫切。
抽水蓄能是技术成熟、经济性优、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的电力系统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为加快发展我省抽水蓄能项目,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开展规划研究和汇报衔接工作。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我省26个站点纳入国家规划。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十四五”时期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我省哇让、南山口、共和、同德、龙羊峡储能(一期)、玛沁、大柴旦、大柴旦鱼卡、德令哈、格尔木那棱格勒10个站点纳入国家“十四五”抽水蓄能核准计划。目前,我省抽水蓄能项目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一是加快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核准计划,我们积极协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加快推进各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截至今年8月,哇让、南山口、同德、龙羊峡储能(一期)、玛沁5个站点已完成预可研、可研阶段三大专题审查工作,力争年内具备核准条件;共和、大柴旦、大柴旦鱼卡、德令哈和格尔木那棱格勒5个站点正在公开招标项目投资主体。
二是研究制订《青海省抽水蓄能项目管理办法》。为推动我省抽水蓄能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今年6月我们启动了《青海省抽水蓄能项目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工作,办法从项目纳规、规划调整、项目配置、项目前期、项目核准、核准变更等阶段对我省抽水蓄能项目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7月和8月我们两次书面征求省直有关厅局、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规划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等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正在修改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全力配合项目业主加快各抽水蓄能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早核准、早动工、早投产。
感谢您对我省抽水蓄能工作的关心关注。
(此件已全文发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
联系人:何洋
联系电话:0971—6336436
青海省能源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