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地面光伏、风电项目,源网荷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基地、整县分布式光伏屋顶、储能电站开发建设、碳资产托管、光伏运维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
据了解,双方主要合作内容包括:
● 双方同意将对方视为新能源、储能项目开发、光伏运维、碳资产托管开发的优先合作方。采用林洋整县分布式屋顶推进方案,在安徽市场开发整县资源,并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安徽、河南地区2GW左右的项目合作开发。在2022-2025年,每年实现不低于500MW的新项目开发合作。
● 按照市场化原则,双方共同出资成立新能源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项目。
● 双方合作的新能源、储能项目及国电投安徽分公司所开发的新能源、储能项目优先由林洋承接EPC。同时,国电投安徽分公司所属光伏电站优先交由林洋承接运维工作。
据报道,2021年,林洋能源与三峡资本、启东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发展绿色能源,响应“整县推进”;又同联手亿纬锂能建设10GWh储能电池项目,开拓储能业务新格局;还与华为数字能源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谋数字能源新发展;与华能新能源成立合资公司,进一步深入和推进新能源项目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