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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推动建立储能发展成本疏导和投资回报机制

日期:2022-11-21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国际储能网

2022
11/21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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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型储能 新型电力系统 储能技术

11月17日,浙江省发改委在发布回复人大代表《关于加快建设以储能和新能源为核心的“零碳园区”的建议》(杭59号)时提到,要统筹做好新型储能发展顶层设计,鼓励多元储能技术路线研究示范。推广零炭园区模式,推动建立储能发展成本疏导和投资回报机制,推动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鼓励储能独立或与其他市场主体联合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引导市场主体在实时电价、调峰调频电(量)价等量价环境下,通过配置储能优化运行,完善峰谷电价政策,为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杭59号建议的答复

王水福、金尚忠代表:

各位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以储能和新能源为核心的“零碳园区”的建议》(杭59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会省电力公司,现答复如下:

新型储能作为新型电力系统中可在源、网、荷“三侧协同”发力的关键性变量,具有建设周期短、调节速度快、运行效率高、技术路线多元等优势,对推动能源低碳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催生能源产业新业态具有积极意义。

一、关于统筹做好新型储能发展顶层设计

2021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新型储能发展,研究制定系列政策措施。一是突出政策保障作用,2021年11月,印发《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提出示范先行,重点支持集中式较大规模(容量不低于5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通过高标准设定示范项目参数、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强化资金支持确保储能项目应具备的质量和效率,实现项目建成后正常的运行。二是强化规划引导作用,2022年5月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浙发改能源〔2022〕135号),统筹电网安全、电源结构和系统调节能力,科学评估储能配置需求,规划“十四五”期间,按照区域特点,全省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左右。为加快新型储能发展,推动开展一批示范项目,2022年开工建设100万千瓦。三是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严格规定电网侧和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需纳入规划才可办理备案和电网接入等前期报建手续。鼓励多元储能技术路线研究示范,熔盐储热作为优先推动的储能技术,在第一批示范项目中,杭州医药港零碳电厂、安吉天子湖热电零碳综合供能、柯桥绿电等熔盐储能等项目均为熔岩储热项目。

二、关于零碳园区模式推广

为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新型电力系统,进一步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我委积极研究包含零碳园区在内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模式。一是推动低(零)碳试点示范建设,2022年4月,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建设方案》(浙发改能源〔2022〕102号),培育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重点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开发区、园区,依托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开展分布式发电与用户储能灵活互动,体现新能源与储能的共建价值。推进《浙江省关于开展低(零)碳试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进一步丰富我省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碳零碳试点体系,在现有低碳试点县、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工厂等基础上,积极支持零碳园区建设。同时,借助“十四五”省级以上园区新一轮循环化改造,培育符合条件的园区进行“零碳”改造。二是省级财政支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奖补试点项目,西子航空零碳智慧能源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被遴选为我省第一批新型电力系统试点项目,可将试点经验复制推广。三是推动零碳技术转移和产业开发。以国家绿色交易中心落地我省为契机,加强可再生能源、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技术研发攻关与产业化。打造零碳技术示范、交易、转化策源地。推动完善有关零碳技术和咨询、评估、培训等服务供应链,为零碳园区的复制推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

三、关于新型储能成本疏导和投资回报

我委推动建立储能发展成本疏导和投资回报机制。一是出台分时峰谷电价政策,2021年我省峰谷价差进一步扩大到4:1,为新型储能加快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2022年在电力中长期市场运行过程中,尖峰与低谷比超过5:1。二是在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中明确进一步确立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加快完善新型储能参与中长期、现货等各类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交易机制、技术标准和价格形成机制。三是研究制定《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指南》,逐步推动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推动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鼓励储能独立或与其他市场主体联合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引导市场主体在实时电价、调峰调频电(量)价等量价环境下,通过配置储能优化运行,完善峰谷电价政策,为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同时,积极向国家层面反应熔盐储能项目容量电费减免诉求。

为促进新型储能快速健康发展,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各位代表的建议,积极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措施。

感谢各位代表对零碳园区建设和储能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联系人:吴光中;联系电话:0571-87052823。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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