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山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针对储能,主要有以下内容:
1)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和多能互补项目建设,到2025年,(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在建在运装机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左右。
2)“十四五”期间,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量1500万千瓦以上,其中乡村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装机50万千瓦,新增城镇分布式光伏装机500万千瓦左右。
3)自2021年起,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建或租赁储能设备。配套储能设施连续充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
4)推动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市场运营。支持鼓励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所发电量视作风电、光伏发电所发电量,计入当地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到2025年,建成抽水蓄能电站400万千瓦,在建规模400万千瓦。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