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通知提出,围绕提升应急备用、容量支撑功能,规模化发展抽水蓄能,配套发展电站储能和电池储能,开展多元化储能技术试验示范,提升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储能装置利用率,促进新能源与储能系统耦合集成。
通知要求,结合 “陆上风光三峡”调峰需要,优化电源侧储能配置,协调推动新建新能源电站配建储能规模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5%,鼓励已并网项目增建新型储能装置,为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撑和调峰能力。强化储能实际并网时长、利用效率、安全性能的监测考核,将储能实际运行参数、运行指标、响应能力等作为配置风光资源、系统调度安排、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的重要因素,推动储能和长时间尺度新能源功率预测技术协同应用,确保新能源并网项目配套储能时长超过2小时以上。
原文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2〕3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吉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2—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