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天工开物网络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发布天润阿克塞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磷酸铁锂储能系统30MW/120MWh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该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招标范围包括电池系统、PCS系统、升压配电系统、控制系统、辅助系统等。投标方负责成套设备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等。
公告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备累计5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并网业绩。
原文如下:
天润阿克塞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磷酸铁锂储能系统(30MW/120MWh)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GSJQ-AKSR-GK004
天工开物网络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天润新能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天润阿克塞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磷酸铁锂储能系统(30MW/120MWh)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天润新能风电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天润阿克塞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磷酸铁锂储能系统(30MW/120MWh)。
1.3、项目概况:天润阿克塞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磷酸铁锂储能系统(30MW/120MWh)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建设规模为30MW/120MWh。
1.4、实施地点:甘肃省阿克塞县。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投标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储能系统,包括技术方案、成套设备、配合完成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投标方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储能系统,包括技术方案、成套设备、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a. 技术方案指满足天润阿克塞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需求,达到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的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包括《阿克塞储能系统初步设计》、设计图纸、专题报告等。初步设计在第一阶段技术标提供,技术评标通过后需配合设计院完成储能系统技术规范书的升版编制。
b. 成套设备指满足天润阿克塞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需求,符合储能系统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系统全部设备,包括电池系统、PCS系统、升压配电系统、控制系统、辅助系统等。投标方负责成套设备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成套设备的生产、试验需接收招标方的监造。现场交货完成的界定是电池预制舱等成套设备内部设备安装接线完毕。储能系统与升压站内其他设备的接口界面在技术规范书中约定。
c. 安装调试指满足天润阿克塞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进度,提供电池预制舱等设备吊装、预制舱与基础安装、成套设备与外部系统线缆敷设连接指导和现场培训,负责储能系统调试,与升压站综自系统共同承担整站调试,配合并网各项验收。成套设备内部线缆敷设连接由投标人负责。成套设备就位所需的基础施工、吊装固定施工、电缆敷设接线施工由招标方负责。
d. 售后服务指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由中标人负责提供的储能系统成套设备的运行保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售后服务条款。
(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3)投标人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投标人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
(4)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技术部门完成技术协议的签订及向设计院提资工作,要求接到预中标通知后1周内完成技术协议签订,技术协议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方提出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投标方所提供技术方案和储能系统成套设备应均能满足国网公司及甘肃省电力公司要求,并能顺利通过投产前验收。如果投标方所供方案和设备不能满足国网公司及甘肃省电力公司要求,或者不能顺利通过投产前验收,所产生的整改责任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包括:免费更换合格设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整改等。
2.2、交货期:2023年4月30日前保证全部货到现场,现场调试满足整站调试并网进度。具体以合同或项目通知单为准。
2.3、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提供技术方案和储能系统成套设备应均能满足国网公司及甘肃省电力公司要求,并能顺利通过投产前验收。如果投标人所供方案和设备不能满足国网公司及甘肃省电力公司要求,或者不能顺利通过投产前验收,所产生的整改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包括:免费更换合格设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整改等。
2.4、中标人接到排产通知后应立即排产,不受合同签订是否完成的约束。
3、现场踏勘
3.1、现场踏勘联系人:联系人:秦可一 18599171102。
3.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3.3、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作出的推论和误判应自行负责。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4.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4.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1.8、近五年所供设备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等)发生。
4.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4.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购买招标文件当日的汇率折合);
4.2.2.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2.4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文件;
4.2.5. 近3年具备累计5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并网业绩(含电网侧、用户侧、电源侧、调频系统等),提供反映容量等有效信息的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4.2.6. 投标人供货设备在实际运行项目中,近三年须无重大安全事故(如火灾)发生(需提供承诺书)。
4.2.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