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沃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太能源)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据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2年上半年,沃太能源营业收入分别为2.48亿元、3.7亿元、8.04亿元及6.8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04.20万元、3013.82万元、5658.58万元及4876.13万元。
沃太能源主要销售收入来自于户用储能系统及部件,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2.01亿元、3.16亿元、6.85亿元和6.28亿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1.12%、85.43%、85.25%及91.67%,是公司最主要的业务板块。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2月08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对沃太能源北京分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京丰一税简罚〔2021〕52001号),就沃太能源北京分公司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未按期申报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情形,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据了解,沃太能源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储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储能系统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户用储能系统及部件和工商业储能系统及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