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国家电投湖南永州市双牌县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正在进行EPC及储能系统招标,该项目由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拟配置单舱容量为3.45MW/6.7MWh共32个,功率不小于1725kW储能变流器64台,3450kVA双绕组升压变32台。
项目详情:
五凌电力永州市双牌县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项目由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大路口村、佑里村,与双牌县火车站直线距离约1公里,与G207公路直线距离约1公里。所有设备和材料均可以从厂家经公路运至本规划场址区附近,沿途公路路面平坦,路面宽度约4m以上,满足电站设备的运输要求。场址为林地,地势高差较大,场地内高差约20米,进站道路由站区西侧的G207公路引接,施工安装较为便利。
项目规划建设容量为100MW/200MWh,项目交流侧可用容量为100MW/200MWh,考虑超配7-9%容量,约占地38.81亩。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及其附属设施,以1回110kV线路接入舒家塘变110kV母线,新建线路长度约为1.7km,主变低压侧采用35kV。本工程拟配置单舱容量为3.45MW/6.7MWh共32个,功率不小于1725kW储能变流器64台,3450kVA双绕组升压变32台(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储能单元由电池舱-储能变流器-变压器构成,每单个3.45MW/6.7MWh电池舱接入2台储能变流器(单台功率不小于1725kW),每2台变流器接入 1 台容量为3450kVA 双绕组升压变压器,每 8台升压变单元汇成 1 回集电线路。变压器高压侧电压等级为35kV。共分4回 35kV 集电线路送至本工程新建的110kV升压站 35kV 母线。拟建一座二层综合楼,水泵房一座、危废暂存间,及蓄水池及水净化设施设备一套等。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EPC总承包方。本工程招标后,由项目单位与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本项目通过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投审会后方可签订合同。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永州市双牌县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五凌电力永州市双牌县 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 EPC总承包,包括储能场区、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改造)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不含电芯、PCS、EMS、BMS)、施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并配合业主方办理建设所需的所有合法合规性文件。
招标界限
下列事项不包含在招标范围内,由项目单位负责:(1)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在项目单位内部的审查;(2)应由项目公司直接缴纳给地方主管部门的永久用地出让金。(3)已由项目公司直接缴纳的储能电站及进场道路森林植被恢复费。2.4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110日历天,从项目单位下达开始工作通知之日开始计算。工程开工日期暂定 2023年 2月 20日,并网日期 2023年 6月 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收到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主要节点目标如下:(1)2023年 3月 10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审批;(2)2023年 4月 20日前储能电站基础、线路基础及架设完工;(3)2023年 5月 15日前综合楼、生消泵房等其他工程全部完工;(4)2023年 6月 1日前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送出线路、对侧间隔改造完工,具备并网条件;(5)2023年 6月 10日前内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6)2023年 9月 20日前完成工程水保、环保、档案等各专项验收;(7)2023年 10月 1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具有1个5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或1个110KV及以上变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永州市双牌县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采购招标
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储能系统一套,项目交流侧可用容量为 100MW/200MWh,包含 32套3.45MW/6.88MWh电池舱、32套 3.45MW储能变流一体机、32套 3450kVA 双绕组升压变压器,包含设备采购及调试;卖方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安装技术指导及调试)。在安装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的情况下,出现安装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项目交货地点为永州市双牌县 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所在地。交货期为 2023年 3月 30日。
注:(如因储能系统方案不同,在本招标项目保证可用的总容量不变的前提下,投标方可根据电池仓单体容量进行相应调整,在项目现有场地情况下,满足项目交流侧可用容量达到100MW/200MWh)
供货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近 3年具有供应储能电站的磷酸铁锂电池 100MW/200MWh供货业绩。要求投标方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