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1月16日,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发展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发挥山西多山地丘陵的地形优势,将抽水蓄能作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基础和主攻方向,加快浑源、垣曲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十四五”期间,争取开工10个以上抽水蓄能项目,加快储能规模化应用,推进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加强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力争2025年形成基本与新能源装机相适应的1000万千瓦储能容量。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积极实施存量“风光火储一体化” ,稳妥推进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探索增量“风光储一体化”。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立足可再生能源有效消纳,持续加强新能源发电并网和送出工程建设,到2025年建成10座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加快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完善煤电调峰补偿政策,大幅提升煤电调峰能力,实现基础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合理统筹新能源发电建设和电力灵活性调节资源供给,大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完善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到2030年,电网削峰能力达到最高负荷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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