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一期)已出,目前已完成了19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指标的分配工作,包含20万千瓦风电、170万千瓦光伏项目;二期指标,完成了3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分配工作。
按照2021年甘肃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十四五”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河西地区(酒泉、嘉峪关、金昌、张掖、武威)最低按新能源装机规模10%/2h配置储能,预计将产生至少220MW/440MWh新能源配储需求。
其中:一期储能需求190MW/380MWh;二期储能需求30MW/60MWh。
具体清单和配储情况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