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广东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东城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
鼓励新能源储能应用示范。对东城辖区内建成投运的总额超500万元用户侧新能源储能项目,由当地纳统的设备生产商或服务集成商开发建设,或单个项目总投资中采购当地纳统企业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费用占比不低于40%,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项目投资方100元/千瓦时的补助,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最高50万元。
支持产业立新柱企业落户。对新能源储能、芯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主”及产业链核心环节企业,迁入或注册当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落户当年按照营业收入的5%给予奖补,次年按照营业收入的2%给予奖补,每家企业累计奖补最高100万元。
以下为《东城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