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蓄电池组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蓄电池组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
2.2.项目规模:2×400MW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循环水系统蝶阀及伸缩节:交货期:自交货开始日起1个月交完。计划开始交货日期:暂定合同生效后4个月,在满足发货日期的基础上,具体以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循环水系统平板滤网、液压钢闸门及雨水泵房拦污栅、启闭机铸铁闸门:交货期:自交货开始日起1个月交完。计划开始交货日期:暂定合同生效后4个月,在满足发货日期的基础上,具体以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主厂房屋通风设备:交货期:自交货开始日起1个月交完。计划开始交货日期:具体以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柴油发电机组及其辅助系统: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个月(具体以满足发货日期的基础上接到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签订技术协议时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调整。
蓄电池组: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以满足发货日期的基础上接到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签订技术协议时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调整。
2.4.招标范围
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蓄电池组
主厂房110V蓄电池组4组、主厂房220V蓄电池组2组、继电器楼110V蓄电池组2组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蓄电池组】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国内至少4台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或4台9F(同等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配套的整组蓄电池(电压220V、蓄电池单体容量1500Ah及以上)供货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可以用于证明投运的材料)。
四、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06 17:00到2023-03-14 23:00。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邮箱:zhangpei@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