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中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XHSL-WZ-GKZB-23-0011
2.2 招标项目名称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中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预估3200MWh,最终以项目合同约定和实际采购量为准。
2.4 招标范围
2023年度新华发电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的采购。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包括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变压器、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视等)和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含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的连接线缆,不包含35kV开关柜至储能系统升压变压器电缆及储能变压器间连接电缆);与储能相关的电气一、二次设备、通讯机柜、网络安全设备、满足电网要求的自动控制系统(满足新能源储能项目的自动控制及通讯等);并负责交货到项目现场,负责指导现场吊装、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配合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储能设备应满足电网及能源主管部门验收标准(以上所列举内容不一定完全满足电网及地方能管管理部门的要求,投标方需提供除上述所述范围以外的必须完全满足电网、能源管理部门、行业标准要求的完整的储能系统及方案,并包括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
本次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招标拟划分为3个标包,具体采购型号规格和预估采购容量如下表:
标包 设备规格 预估采购容量(MWh) 入围家数 备注
标包1 1C系统(1h系统) 200MWh 3-5 (1)具体采购量以项目合同约定和实际项目采购为准。
(2)以直流侧标称容量为准。
标包2 0.5C系统(2h系统) 1000MWh 6-8
标包3 0.25C系统(4h系统) 2000MWh 6-8
2.5 交货地点
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单独报价)。
2.6 交货期
具体发货时间以项目合同通知时间为准。
2.7 质量标准
质量应满足附件技术规范书要求,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生产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电池单体、电池Pack组装(电池模组和电池簇)、BMS(电池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至少三项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3.业绩要求:
标包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应具有单体项目容量1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业绩(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BMS、PCS);累计合同业绩(单体容量10MWh及以上)不低于200MWh,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合同首页、显示容量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或项目业主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
标包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应具有单体项目容量3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业绩(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BMS、PCS);累计合同业绩(单体容量30MWh及以上)不低于500MWh,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合同首页、显示容量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或项目业主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
标包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应具有单体项目容量5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业绩(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BMS、PCS);累计合同业绩(单体容量30MWh及以上)不低于500MWh,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合同首页、显示容量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或项目业主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具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出现财产被接管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对于IP地址相同的投标人,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不良行为处理,将投标人列入黑名单管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3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标包1:1C系统(1h系统)售价:1000.00元整,包3:标包3:0.25C系统(4h系统)售价:1000.00元整,包2:标包2:0.5C系统(2h系统)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详见公告下方附件内容
开户单位:详见公告下方附件内容
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21日 09时00分—2023年03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9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联系人:杨泽华、韩茹、李国强、塔羽亭
电话:010-52205270、53105826、53105888
电子邮件:chinabrr08@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杨泽华、韩茹、李国强、塔羽亭
电话:010-52205270、53105826、53105888
电子邮件:chinabrr08@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