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保障我市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增强对电网的调节能力,济南市将着力建设“聚合式”虚拟电厂试点和“微网式”虚拟电厂试点。
“聚合式”虚拟电厂试点:项目建设单位聚合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市场化电力用户(包括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可调节负荷、可中断负荷等),作为一个整体(呈现为负荷状态)组建成虚拟电厂,对外提供负荷侧灵活响应调节服务。
“微网式”虚拟电厂试点:项目建设单位以园区为依托,实现园区内新能源、用户及配套储能项目一体化聚合,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具备自主调峰、调节能力,并可以为公共电网提供调节服务。
通知还指出,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建设,增强电力系统调节和安全保障能力,扩大需求侧(储能)响应规模,提升我市新能源消纳及需求响应能力,形成源网荷储良性循环发展模式。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