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新能源储能系统性能检测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项目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规模为100MW/200MWh,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并网发展,对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储能电站一期工程开展储能电站并网检测、储能电站核心部件实际供货批次抽检工作。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磷酸铁锂储能系统核心部件产品(电池单体、电池模块、BMS)抽检以及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并网检测。
公告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储能并网检测业绩或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业绩。
详情如下:
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新能源储能系统性能检测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4-2-177-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新能源储能系统性能检测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2.2 规 模: 100MW/200MWh。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并网发展,依据GB/T36547-2018《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定》、GB/T36548-2018《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测试规范》、GB/T36276-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的要求。对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储能电站一期工程开展储能电站并网检测、储能电站核心部件实际供货批次抽检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新能源储能系统性能检测项目采购。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院内。
2.5 服 务 期:
(1)电池单体生产后,接招标人通知后,投标人应10日内进行“电池单体”检测并在2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2)电池模块生产后,接招标人通知后,投标人应10日内进行“电池模块”检测并在2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3)电池管理系统生产后,接招标人通知后,投标人应10日内进行“电池管理系统”检测并在3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4)电池储能电站并网后,接招标人通知后,投标人应10日内进行“电池储能电站并网”检测并在3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磷酸铁锂储能系统核心部件产品(电池单体、电池模块、BMS)抽检以及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并网检测。抽检在项目产品生产阶段进行产品抽样,在实验室进行检测;并网检测在项目完成整站调试且满足相应条件后,由检测人员进行驻场检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认可的CMA或CNAS检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储能并网检测业绩或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24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新能源储能系统性能检测项目采购"售价: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联 系 人:柳先生
电 话:0531-76062511
电子邮件:laiwujjzx@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223
电子邮件:l_wu@ch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