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5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规划共有七个章节,包括发展基础、面临形势、总体要求、规划布局建设要求、主要任务、环境影响分析、保障措施。
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全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其中集中式新型储能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
据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明确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左右。
此次政策规划的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较之前的目标新增了1GW!这充分体现了广西将大力发展储能的决心。
本次规划要求发挥新型储能“一站多用”的作用,鼓励优先建设集中式储能电站,提高利用效率。单个集中式储能电站装机容量规模以不低于10万千瓦为宜,时长不低于2小时,场地条件允许的项目可适当提高建设规模。发挥新型储能布局灵活的特点,就近就地高效利用。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还注意到,本次规划还提出鼓励通过“容量租赁费+电力辅助服务收益”模式疏导新型储能成本,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共享储能商业模式。
目前,容量租赁+调峰辅助服务是独立储能电站最主要盈利模式。此前,广西发改委发布的《加快推动广西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将独立储能电站的盈利模式进一步明确。包括容量租赁费用标准、调峰补偿标准、以及储能电站充放电费用,都再次详细进行了说明。
该文件给出了固定的储能调峰价格——0.396元/kWh,这一设定大为降低了项目收益的不确定性,直接利好广西独立储能电站的运行。
规划还提出了五大主要任务:
1、加快推广应用,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
优先发展集中式储能电站。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自建、合建等方式建设集中式独立储能电站。
积极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配置合理新型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或集群,推动高精度长时间尺度功率预测、智能调度控制、频率/电压/惯量调节主动支撑控制等创新技术应用,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容量支撑能力。
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鼓励在新能源大规模汇集送出的关键电网节点布局新型储能,缓解新能源消纳、调峰调频和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电网压力。
探索用户侧新型储能集中式发展。鼓励在工业集聚区布局新型储能,积极支持铝产业、水泥、钢铁、化工等高耗能用户结合实际用能需求集中建设新型储能设施,利用分时电价机制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特性,降低用户综合用电成本。
2、积极试点示范,鼓励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
开展多元技术路线试点示范。
促进分布式储能灵活多样应用。
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
3、强化科技创新,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化发展。
加快全产业链建设。
加强先进技术攻关。
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
4、完善市场机制,加快新型储能市场化步伐。
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时,选择转为独立储能项目。积极支持独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推动独立储能电站以独立调度对象身份直接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
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市场交易机制。鼓励新型储能以独立电站、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完善“按效果付费”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丰富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品种。鼓励进一步扩大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空间。
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的价格机制,根据电力供需实际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适时适度拉大峰谷分时电价价差,建立与电力现货市场相衔接的需求侧响应补偿机制,推动用户侧积极配置储能,降低高峰用电需求,减少接入电力系统的增容投资。
创新新型储能商业模式。鼓励通过“容量租赁费+电力辅助服务收益”模式疏导新型储能成本,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共享储能商业模式。
拓展新型储能投资运营模式。创新储能合作投资模式,鼓励投资主体采用多种合作模式实现电站共建、服务共享。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协调运营和利益共享机制。
5、规范行业管理,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
规范项目审批。
分级分类管理。
强化安全管理。
健全标准体系。
做好并网运行调度管理。
原文如下:
来源: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