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朝阳区2023年节能减碳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竣工的节能减碳项目。
本次补助标准,对储能技术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 20%的补助;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太阳能光热、地热能、风能、 生物质能等),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补助。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每kW1000元的补助。
本次奖励标准,对列入国家、北京市节能低碳示范、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和 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的项目,分别给予国家级示范项目50万元、市级示范项目30万元的奖励;对经北京绿色交易所认定,当年度实现碳中和的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等主体,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奖励;对当年度通过国家绿色建筑三星正式标识的建筑,给予每 建筑平方米40元的奖励,对当年度通过国家绿色建筑二星正式 标识的住宅类建筑,给予每建筑平方米20元的奖励,该条款在享受国家、市级奖励的同时给予区级配套奖励;对当年度通过绿色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奖(LEED)认证的建筑,经审核合格后,按铂金奖和金奖分别给予每建筑平方米20元、10元的奖励标准,奖励上限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市级能效领跑者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重点用能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通知》还提到,本办法资金支持对单个项目同一年度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已享受国家、市政府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本节能减碳资金原则上不再支持,但国家或本市大力扶持的、区级给予配套的奖励项目不在此列。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集朝阳区2023年节能减碳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开展节能减碳工作,充分发挥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现组织开展朝阳区2023年节能减碳项目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支持范围及标准
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竣工的节能减碳项目。支持项目及具体标准详见《2023年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https://cycyzj.bjchy.gov.cn),注册专属账号,根据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
四、工作要求
各街乡、行业主管部门、功能区管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助做好节能减碳项目的征集、申报工作,将本行业、本辖区用能单位的节能减碳项目向区发改委推荐。各用能单位要深入挖掘节能潜力,积极开展节能减碳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2023年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