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结果的公示》,总计5个海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2GW:
长乐B区(调整)项目(10万千瓦)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中国华电;
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30万千瓦)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与国投电力公司联合体;
长乐外海J区项目(65万千瓦)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
长乐外海K区项目(55万千瓦)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联合体;
莆田湄洲湾外海项目(40万千瓦)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联合体。
根据此前福建省发改委于6月13日发布的《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公告》要求,投资主体须承诺配建一定规模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按项目规模10%、时长2小时配建电化学储能,与海上风电项目同步建成并网,否则视为不满足竞争配置条件。
因此,此批竞配项目需配置400MWh储能系统。
关于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有关政策、《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22〕26号)和《福建省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指导方案》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工作(第一批),其中:长乐B区(调整)项目有7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有10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长乐外海J区项目有9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长乐外海K区项目有10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莆田湄洲湾外海项目有10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
根据竞争配置规则,经专家综合评审,
长乐B区(调整)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长乐外海J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乐外海K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莆田湄洲湾外海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现将竞争配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21日。参与此次竞争配置的相关企业如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向我委提出。
联系电话:0591-87063595、87063686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