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独立储能可为系统提供爬坡辅助服务。
这是国内出台的第一个针对电力爬坡辅助服务的专项政策。
截至今年7月底,山东电网新能源装机容量已达7470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5048万千瓦、占新能源总装机67.6%),超过直调煤电装机,占全网总装机比例为44.3%。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和“多光少风”的装机结构,电网调度用电负荷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增加,同时也对系统的灵活爬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山东省当前系统的调节能力已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在现货市场运行中,部分时段已出现系统调节能力不足的情况,2022年实时市场共出现爬坡能力不足219次,时段占比0.625%,其中:
顶峰爬坡179次,主要集中在1~5月份
调峰爬坡(新能源弃电后仍不平衡)40次,发生在2月份
系统调节能力不足,一方面导致产生尖峰电价,增加了用电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系统二次调频压力,不利于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针对系统爬坡能力不足出台的《山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共包含36条说明,规定了辅助服务的参与方(服务提供者、费用缴纳者)、交易的组织、费用的计量、服务的考核等。
根据规则,山东的电力爬坡辅助服务,为全年连续运行的市场,爬坡辅助服务市场根据开展时间分为日前交易和日内交易,现阶段仅开展日内交易。采用日前申报、日内实时市场出清的模式。
爬坡辅助服务供应商提供爬坡辅助服务的补偿收益由上爬坡辅助服务补偿费用和下爬坡辅助服务补偿费用两部分组成。爬坡辅助服务补偿费用按日统计、按月进行结算。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