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湖南能源监管办深入推进湖南省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大背景下,聚焦调节性电源“建的怎么样、用的怎么样、效益怎么样”,发现并分析湖南调节性电源在建设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研提监管意见。
据监管统计,截至2023年7月底,湖南新能源装机1793万千瓦,是仅次于火电的第二大电源,占比28%,可再生能源装机(不含抽水蓄能)占比超过50%。湖南小水电众多,多数水电资源不具备调节能力,加之风水同期特性,丰水期清洁能源消纳存在一定困难。
“建的怎么样”方面,湖南具备调节能力的电源装机约3200万千瓦,约占总装机比例的50%,在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及相关政策激励下,湖南火电最大深度调峰能力超过额定容量的35%,储能装机达到380万千瓦。
“用的怎么样”方面,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建立用市场方式激励调节性电源主动为清洁能源让出发电空间,调度机构更容易获得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水电调节能力,优化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运行方式,保障了湖南较高的新能源消纳率。
“效益怎么样”方面,湖南火电机组调峰辅助服务累计获得服务费超过12亿元,通过市场机制支持新型储能合理发展,新型储能合计获得调峰辅助服务收益5000万元,给予抽水蓄能合理调峰收益。
通过现场监管,发现湖南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存在调节性电源调度运行市场机制待完善、新型储能盈利模式不清晰、市场机制无法反映水电调节性价值等问题。
下一步,湖南能源监管办将继续立足建立市场机制,通过加强规则执行和运行监管,为发挥湖南调节性电源及资源的支撑作用、助力湖南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