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8日,新华发电组织召开新疆和田喀拉喀什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会议认为报告内容和工作深度基本符合预可行性研究阶段规范规程和工作要求,基本同意报告内容。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发电工程院院长助理韩宇超主持会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姜士宏,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袁同军,新华发电工程建设中心、新疆新华,中国能建集团广西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袁同军指出,新疆和田喀拉喀什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作为和田地区“十四五”时期推进的重大能源项目和最大单体投资项目,地方政府将全力支持项目前期各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尽早服务和田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新疆和田喀拉喀什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顺利通过评审,对和田地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打造区域绿色能源基地提供了有力支撑。新华发电将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开发建设好喀拉喀什河梯级水电站,为助力和田地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中核新华力量。
新疆和田喀拉喀什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是国家能源局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规划储备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140万千瓦,设计年发电量25.61亿千瓦时,设计年抽水电量34.84亿千瓦时。项目建成后,主要服务于新能源消纳,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对增加地方税收、改善基础设施、拉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和促进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文化和旅游厅,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国网和田供电公司,塔里木河流域和田管理局,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墨玉县、和田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中国能建集团广西院、中电工程公司,新华发电工程建设中心、新疆新华公司、布尔津抽蓄公司、和田事业部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