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
这是我国首个国家层面正式发布的、用于指导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规范市场规则编写的文件。此次基本规则的出台,最大限度遵循了市场建设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考虑了与现有机制的衔接,最大限度体现了各市场成员的核心诉求。
规则指出:
电力现货市场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经营主体开展日前、日内和实时电能量交易的市场。电力现货市场通过竞争形成体现时空价值的市场出清价格,并配套开展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
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经营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
通知指出: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设计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与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