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9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发布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提到:
建立储能系统安全分级评估体系,发展基于运行数据驱动和先进人工智能算法的储能系统安全状态动态智能评估技术。
鼓励储能电站定制安全保险,强化安全设施配置,制定完善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围绕光伏发电系统、新型储能系统、关键信息技术领域,建立自治区能源电子科技创新平台。
加快发展智能储能集成系统、半导体硅材料等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
此外还提到,要面向“东数西算”等重大工程提升能源保障供给能力,建立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分布式光伏集群配套储能系统。同时,加强光伏、储能标准体系与现行能源电力系统相关标准的有效衔接。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能源电子产业是电子信息技术与新能源需求融合创新产生并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包括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等领域。能源电子产业既是实施制造强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新能源生产、存储和利用的物质基础,更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中坚力量。为深入推动能源电子全产业链协同和融合发展,结合自治区产业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打造“光储端信”协调发展的能源电子产业全产业链,培育能源电子特色产业集群,构建产业生态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首要原则,依托现有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建基地、育集群、延链条、补短板,培育能源电子特色产业集群,推动能源保障和供给体系向“新”而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能源电子产业经济初具规模,“光储端信”协调发展。光伏及新型储能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晶硅材料生产规模占全国的40%以上,太阳能电池组件产能达到可以满足80%以上本地建设需求;新能源装备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并网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大幅提升;氢能供给能力得到有效保障。能源电子产业初步形成,产业集群和生态体系不断完善,5G/6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广泛应用。
二、加快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四)加强面向新能源的关键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和应用。梳理产业图谱,大力引进适用于新能源产业的光电子器件、功率半导体器件、敏感元件及传感类器件、智慧能源信息系统等企业,加快发展智能储能集成系统、半导体硅材料等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强化产需对接,推动能源电子企业采用智能设备、自动化技术、自动识别技术等数字技术建设数字化车间。鼓励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智能工厂,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五)积极推动与能源产业发展相配套的软件产业发展。围绕我区能源电子产业的需求,精准引进一批具有智能设计、制造物联与服务、能源大数据处理等高端工业软件企业,加快推动蒙西电网智能调度运行控制与维护技术发展,建立“光储端信”融合发展的智能电网。推动建设能源电子产业数据平台,实现运行数据自动化采集。构建数据分析模型,提升数据汇聚、分析、应用能力,推动提升智能化集成水平。
(六)加快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围绕光伏发电系统、新型储能系统、关键信息技术领域,建立自治区能源电子科技创新平台,依托中环晶体实验室、中晶研究院培育创建国家硅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依托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浙江大学——包头硅材料联合研究中心,支撑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引导国产化研究领先的企业在区内布局科研院所。鼓励各盟市围绕特色或细分领域,依托重点骨干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形成健全的技术创新支撑体系。
三、提高重点产业发展水平
(七)推动光伏产品及技术提质增效。重点发展高纯硅料和电子级晶硅生产,提升大尺寸单晶硅拉棒、切片等制备工艺技术,提高电子浆料、光伏背板、光伏玻璃等关键光伏材料高端产业化能力,支持高效闭环硅料全套产线突破,提升还原炉、单晶炉、光电检测设备水平。鼓励发展有机硅、碳化硅等硅基新材料领域。加快高纯硅料、大尺寸硅片、N型高效电池等先进技术研发应用。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在智能逆变器、汇流箱、光伏玻璃、EVA胶膜、跟踪系统等重点环节开展招商。鼓励开发具有实时监测运行等功能的智能光伏组件以及新型可靠逆变器,提升光伏组件轻质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研发高效智能控制器、汇流箱、跟踪系统以及推广智能管理系统和集成运维技术,提高光伏发电全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
(八)提升新型储能电池技术水平。提升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石墨负极材料性能。支持建立锂电等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平台。开展电池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探索建立电池产品碳排放管理体系。在延伸产业链方面重点引进有机溶剂、铝箔、结构件、PCS储能交流器等生产企业。重点研究压缩空气储能、长寿命锂离子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高性能铅炭电池、超级电容器、储能电池智能传感等先进技术。开发基于声、热、力、电、气多物理参数的智能安全预警技术及高效、清洁的消防技术。建立储能系统安全分级评估体系,发展基于运行数据驱动和先进人工智能算法的储能系统安全状态动态智能评估技术。推动产学研用各环节有机融合,推动内蒙古石墨(烯)新材料创新中心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所共同促进正负极材料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四、拓展重点终端应用场景
(九)推动能源产业筑链集群。推动自治区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构建有利于集聚资源要素、降低综合成本、激发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在现有光伏产业、硅材料产业的基础上,集聚优势推动建设硅材料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产业链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
(十)加强供需两端统筹协调。在供应端充分发挥光伏产业链上游优势,瞄准产业链空白环节,加快补齐短板。在需求端以绿电交易平台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抓手,提升新能源生产、存储、输配和终端应用能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十一)发挥先进产品及技术示范作用。开展能源电子多元化试点示范,鼓励企业提升太阳能光伏发电效率和消纳利用水平,引进一批提供光储融合系统解决方案的标杆企业,形成一批能够实现产业闭环的能源电子示范项目。依托内蒙古电力集团国家重点实验室A级大数据中心项目,推动建设“数字蒙电”。立足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包头等地的能源电子产业基础,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面向“东数西算”等重大工程提升能源保障供给能力,建立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分布式光伏集群配套储能系统。
(十二)加大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力度。加快能源电子技术及产品在工业、通信、能源、建筑、农业等领域融合应用。稳步推进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逐步实现园区用能清洁化。开展低碳工业园区示范,通过分布式、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等多种方式,逐步提高园区新能源电力比重。鼓励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支撑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发展风光储热等多能互补供能方式。推动可再生能源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应用,结合地方终端电、汽、热(冷)多元化用能需求,因地制宜,综合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天然气、地热供暖等多种形式的可再生能源用能。在农村牧区建设“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电站,结合供电和供热需求推进风光农牧互补综合能源项目建设,鼓励自发自用。开展光伏储水农灌改善工程、光伏节水生态治理工程、智慧用能大棚、清洁供暖、绿色出行等智慧用能示范,助力乡村振兴。
(十三)加快新兴领域应用推广。加大我区能源电子产业在交通领域应用推广,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结合工程机械和重卡电动化及换电模式的推广,利用新能源发电与换电重卡充电设施协同调度、高效互动。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依托智能充电基础设施,探索开展有序充电、调峰调频等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新技术(V2G)应用。加速推广中重型矿卡替代,在公交、环卫等领域开展燃料电池车试点示范。积极推动“源-网-荷-储-用”一体化项目建设,延长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综合智慧能源企业转型。鼓励“多能互补+氢”、“源网荷储+氢”等多类型项目融合发展,有序布局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广绿氢在储能、冶炼等领域融合应用。
五、推动产业有序发展
(十四)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能源电子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数据监测与分析,发展能源电子产业云服务,推动建立一批能源电子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加快能源电子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技术、资金、应用、市场等对接,着力推进以能源电子需求为导向的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先行先试。开展太阳能光伏、储能电池、终端应用以及信息技术产品知识产权交易与培训、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
(十五)健全产业标准体系。建立涵盖光伏、新型储能基础通用、规划设计、设备试验、施工验收、并网运行、检测监测、运行维护、安全应急等专业领域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强光伏、储能标准体系与现行能源电力系统相关标准的有效衔接。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及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结合能源电子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拓展,及时开展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十六)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建立健全自治区能源电子行业管理标准规范,加强行业统筹管理,提升项目建设和运营水平。加强质量检测平台建设,完善能源电子行业认证体系。引导能源电子企业实施质量品牌发展战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企业。
(十七)做好安全风险防范。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不断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分布式光伏大数据等服务机构,实现组件故障、事故隐患的可视化高效管理。鼓励储能电站定制安全保险,强化安全设施配置,制定完善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六、强化组织保障
(十八)加强产业统筹协调。建立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能源电子项目落地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各盟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组织实施好各类能源电子项目,切实承担监督管理主体责任,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十九)营造良好生态。建立健全能源电子产业企业信用体系,推动公平竞争,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国内、国际能源电子技术交流,整合全国乃至世界技术资源、人才资源、金融资源注入重点产业集群,形成产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二十)积极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已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地区之间通过股权分配、税收分成等方式合作共建重大项目。优先支持能源电子产业一体化建设,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保障能源电子领域重大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规范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能源电子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力度。
(二十一)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加强能源电子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多元化、多层次培养体系。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加强能源电子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互相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