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汉星能源霍邱200MW/400MWh储能电站EPC招标。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项目分两期建设,一、二期分别建设100MW/200MWh储能系统。项目由霍邱永硕新能源有限公司承建,该公司为汉星能源全资子公司。
招标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项新能源储能电站EPC业绩或新能源(光伏或风电) 场区EPC业绩。并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情如下:
汉星能源霍邱200MW/400MWh 储能电站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X-2023-GC-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星能源霍邱200MW/400MWh 储能电站项目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受霍邱永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本、终期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电池技术路线选用磷酸铁鲤电池,一期、二期分别新建100MW/200MWh储能系统,本期在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在场区配置1台100MVA双绕组变压器,经过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220kV冯井变电站的220kV母线,最终电气主接线方案以批复方案为准。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为汉星能源200MW/400MWh 电池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不含220kV冯井变电站间隔扩建),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从设计到开工建设至全容量并网正常运营所需具备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配合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归档提供服务等)及管理服务。
2.4工期要求:计划于2023年10月20开(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暂定2023年12月31日前实现首批即一期容量100MW/200MWh并网发电,2024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即二期并网。
2.5合同估算价:约6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不含港澳台)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如下资质: (1) 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 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发输电或供配电)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 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项新能源储能电站EPC总承包业绩或新能源(光伏或风电)场区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