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广州、江门、珠海、中山等地市又相继发布新型储能产业落地实施政策。截至目前,广东省已发布新型储能产业相关政策30份,其中已有10个地市相继发布近20份产业落地实施政策。
中山市印发《中山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产业营收200亿元,装机规模15万千瓦”的发展目标。
《江门市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千措施》发布,提出对新型储能电池、隔膜、储能设备等制造业项目给予100-1000万元奖励补贴。珠海工信局发布《珠海市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新型储能关键技术、重大项目、用户侧储能项目等给予300-1000万元奖励补贴。《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提出对新型储能关键技术、重点示范项目给予200-1000万元的奖励补贴。
2023年以来,广东省支持储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密集出台。截至目前广东省及下属地方区域共印发近40项储能相关政策,其中以“新型储能”为名称的政策已有30项,广东省逐渐构建起“1+N+N”的新型储能政策体系,即1份指导意见,N份省级配套政策,N份地市级落地实施政策。
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的密集陆续出台,相关支持措施、项目的快速落地,让广东省成为新型储能产业备受关注的省份之一。
省级指导意见,擘画万亿产业蓝图
3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将广东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型储能产业创新高地,提出“25年六千亿,27年一万亿”的发展目标,将新型储能定位为广东省坚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指导意见》从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及装备、产业规划布局、应用落地模式、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擘画了广东省万亿新型储能产业蓝图。
锂电池作为新型储能的主力军,《指导意见》明确了包含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系统集成、辅助材料等锂电池产业链各核心环节在15个地市区域的布局规划图。
省级配套政策,协同支撑产业发展
随后多项省级配套政策出台,从产业链协同发展、关键技术创新、储能电站建设与管理、电力市场价格机制、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全面支撑产业快速发展。
3月31日,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2条措施,从供给制造端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5月25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规划布局指引》,广东省独立储能电站将重点布局在新能源富集地区14个地市的32个区域和负荷中心地区8个地市的12个站址。
5月30日,广东发改委、广东能源局联合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新型储能电站发展25条措施;
6月7日,广东能源局印发《关于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补齐了新能源配储政策;
7月4日,广东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规范管理的通知》从新型储能项目规划与管理、备案与储备、建设管理、并网运维、应急消防、监管六方面对储能项目进一步规范;
7月5日,南方监管局,广东能源局印发关于征求《广东省独立储能参与电量市场交易细则(建议稿)》提出建立健全独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机制,构建独立储能价格市场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广东新型储能商业运营模式,激励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
《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配套支持文件,则明确了资金补贴政策。
地方政策相继发布,支撑产业快速落地
广东省各地市及其下属区域实施政策同步落地。截至目前,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江门、中山、珠海、惠州等10地市已相继发布近20份产业落地实施政策,发展目标明确、奖励补贴给力,以支撑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快速落地。
9月15,中山市印发《中山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产业营收200亿元,装机规模15万千瓦”的发展目标。
8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5年600亿,27年1千亿”的发展目标,从打造技术创新高地、提升产业综合实力、拓展产业市场空间、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15项目重点任务。
7月10日,江门市发改局印发《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2023-2027年)》,明确了“25年1.5GW以上,27年2.6GW以上”的新型储能装机目标。全市共推荐14个负荷中心地区、7个新能源富集地区布局独立储能电站。
7月7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明确了“25年3GW,272.6GW”的新型储能装机目标,对储能项目和储能制造业将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
2月7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将重点支持面向先进电化学储能技术路线的原材料、元器件、工艺装备、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变流器、系统集成、建设运营、市场服务、电池回收与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链条,对产业生态、产业创新能力、储能制造水平、商业模式等领域提出了20条鼓励措施。率先提出通过虚拟电厂,与智能电网产业、数字产业联合拓展电化学储能的商业模式。
此外,广州、东莞、佛山、珠海、江门、惠州等地市及区域则明确了新型储能产业、电站项目财政扶持政策。
广州提出对新型储能关键技术、重大示范项目给予200-1000万元的奖励补贴;珠海则对新型储能关键技术、重大项目等给予500-1000万元奖励补贴;惠州对对纳入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名单的前沿新型储能应用项目,并网后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投资补贴。
多个地市也明确了工商业储能的奖励补贴方案。东莞、珠海对新型储能用户侧示范应用项目,自投运次月起给予0.3元/kWh放电补贴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不超过300万元;佛山对新建1MW以上工商业储能给予最高100元/kWh的容量补贴,单个项目不超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