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河北张家口察北管理区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项目规模300MW/1.2GWh,招标人为河北瑞风云联数字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乌兰管理处内,拟建设储能电站规模为300MW/1.2GWh,储能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本项目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至解放500kV变电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据了解,该项目是当前国内最大的电网侧独立化学储能电站项目,是河北省储能电站项目中第一个开工项目,也是张家口市第一个新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30.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亿元,由河北瑞风云联数字新能源有限公司投建。
招标要求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储能项目EPC业绩,并且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包括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情如下:
【察北管理区(300MW/1.2GWh)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招标公告
[HXZB2023-G1-0056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察北管理区(300MW/1.2GWh)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HXZB2023-G1-00561-001,招标人为河北瑞风云联数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河北瑞风云联数字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察北管理区(300MW/1.2GWh)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站址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乌兰管理处内,拟建设储能电站规模为300MW/1.2GWh,储能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本项目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至解放500kV变电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1.2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下发后,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0月30日并网验收完成。
2.1.3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EPC总承包,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至储能电站整体竣工验收(含送出线路)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约1000亩的察北绿色能源小镇的初步规划(含变配电设备、数据中心、新能源产业装备和检测中心等);乌兰管理处的设计和施工。
(1)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
负责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评审,项目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修订及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地质勘探、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等。
(2)设备采购及监造
储能电站的全部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相关设备(含储能变压器)、升压站相关设备、安防设备、连接电缆、防雷及接地工作等。主要设备的监造工作。
(3)建安工程
储能电站的全部临建、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场平、站内外道路、给排水系统及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水环保、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等。
(4)其他
1)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备案手续,电力质检、防雷、消防、劳动卫生等;
2)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本工程的各类相关手续办理:从项目开工直至电站达产运营的全部手续办理、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洪影响评价、接入系统报告、安全应急预案备案、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施工许可证、升压站核准手续办理、消防备案验收、技术监督、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二次安防评估、等保测评、电力公司并网验收、各阶段质监验收、启委会召开、对点调试、并网停送电计划申请、并网手续、能监局安全备案办理等;负责本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审图、消防备案、整站消防第三方检测及验收、防雷接地检测评估及验收、电网要求的其他相关手续办理等各项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同时需完成电池储能系统从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电网验收要求的第三方检测及储能系统到货后抽检等;
3)投标人负责进场道路及施工临水临电(含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同时投标人还应负责办理项目施工临时用地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4)配合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供相应设计资料等。
5)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储能项目EPC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或勘察设计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6】施工机械设备:/
【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8】采购货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
【9】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