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浙江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于在其他场所中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并制定了对应的峰谷时段划分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
而就在近期,网传浙江省发改委拟对2024年浙江省工商业用电的分时电价政策做出调整。
其中季节尖峰调整(尖峰由全年调整为仅夏冬季节4个月)、增设假期深谷时段(三个假期、时段10:00-14:00)均和此次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采用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一致,仅峰平谷时长分配有所不同。
结合此次发布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以及网传2024年浙江省工商业用电的分时电价,春秋尖峰电价的取消,冬夏尖峰电价上浮比例下调等,都将对储能的全年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如以此次公布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电价浮动比例,以及全年峰谷电价标准进行测算,以1.5元/Wh的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电站造价为标准,浙江省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投资收益面临下降风险,全投资收益率将下降36%。
电动汽车充电价格调整
峰谷时段、峰谷电价均有涉及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峰谷时段方面,进行了以下调整:
设置全天11.5个小时的低谷时段,低谷时长位居全国第一,且中午保留2小时低谷时段;
设置季节性尖峰时段,仅在供需紧张的夏冬季(1、7、8、12月)设置尖峰时段
增设平段时段,将供需相对宽松的时段设置为平段时段,电价不予浮动
创设深谷时段,在每年春节、五一、国庆假期,增设深谷时段,加大电价下浮力度
在峰谷电价方面,进行了以下调整:
下调尖峰电价上浮比例,由原80%下调为50%
扩大低谷电价下浮比例,由原53%扩大为60%
增设深谷电价,下浮比例达80%
取消春秋季尖峰时段,对应调整为高峰时段,上浮比例由原80%下调为35%
此外通知指出,平段电价由市场化形成。
上述变化后,浙江省新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执行的工商业电价示意图如下:
网传工商业分时电价调整
与电动汽车此次调整方向高度吻合
近期,网传浙江省发改委拟对2024年浙江省工商业用电的分时电价政策做出调整。其中:
季节尖峰调整,尖峰由全年调整为仅夏冬季节4个月
增设假期深谷时段(三个假期、时段10:00-14:00)
以上变化均和此次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采用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中的时段划分高度一致,仅峰平谷时长分配有所不同。但未透露峰谷电价浮动比例。
如参考此次电动汽车充电电价变动
浙江省工商业用户侧项目投资收益率或将降低
浙江现行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自2021年颁布,为浙江用户侧储能创造了全年两充两放,且可实现两次尖峰-低谷充电的应用机会,使浙江省成为了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的发展热土。
若政策调整为网传版本,并参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所采纳的电价调整比例,以2023年1-12月10kV两部制电价为标准,参考相应的变化幅度,折算变化后可能的电价情况如下表。
根据分时电价的时段划分,浙江省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配置2小时系统,仍可实现每天两次尖峰-低谷、或高峰-低谷的循环:
1、7、8、12月,尖峰放电4小时,低谷充电4小时
其他月份,高峰放电4小时,低谷充电4小时
不考虑春节、五一、国庆假期的深谷时段,以2023年1月-12月10kV两部制电价来看,计算各月的尖峰-低谷,高峰-低谷价差情况如下,变化后12个月平均价差将下降20%。
以1.5元/Wh的用户侧储能项目造价考虑,在90%的充放电深度、85%的充放电效率、10%的用户分成比例、一定的贷款额度等边界条件下,测算得,浙江省用户侧储能项目的全投资收益率将由12.07%下降至7.68%,降幅达36%。
政策调整对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投资收益率的影响可见一斑。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的开发需充分考虑政策变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