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碳中和的发展大势下,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规则中,明确将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纳入必要考核指标。我国是动力电池产销大国,但国内针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的研究起步较晚,至今为止,尚无专门针对电池产品碳足迹核算的标准规范及可靠数据库。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2023年1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5年,国家将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2030年,国家层面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全面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欧盟的新电池法强调,欧盟成员国上市或投入使用的电动汽车电池必须提供碳足迹声明。欧盟新电池法中的针对电池回收环节的核算与我国电池回收实际技术路线不相符,且缺少国际认可的中国本土数据库作为支撑,导致我国电池企业无法积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不利于产业发展和竞争力提升,不利于新质生产力的形成。
建立健全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估体系,对科学指导新能源行业碳减排、保持和提升我国动力电池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意义重大。
为此建议:
一是将动力电池产品纳入2025年50个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名录中。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绿色心脏”,是实现我国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能源载体,减排贡献突出、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市场需求较为迫切。
二是建立完善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数据库。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行业链骨干企业,围绕能源类型、原材料、生产制造、运输与仓储、回收与再利用等环节,对标国际标准和最新实践,建立方法统一、标准一致、数据合理、具有代表性的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行业数据库,为碳足迹评估提供科学、合理的数据基础,并持续提高数据的质量。对节能减排贡献大的产品和企业,进行奖励。
三是建立健全动力电池回收环节碳足迹计算标准。建议发挥有关驻外使馆作用,跟踪研判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在碳足迹计算标准、管理制度和实施等领域的成效,结合我国动力电池回收环节实际情况,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动力电池回收环节碳足迹计算标准,规范动力电池回收环节的核算方法,科学有效地对比电池回收再生材料和原生材料的碳减排效果。
四是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订,实现国际互认,引导企业适应国际规则,参与国际竞争。从国家层面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国际碳足迹相关规则的制订,推动实现国际互认,引导企业适应国际规则、参加国际交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我国新能源动力电池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