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印发。政策提出,建立并完善与电力市场衔接的需求响应价格机制。根据“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场损益分摊机制,所有需求响应资金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具备条件时,视情况通过实施尖峰电价、拉大现货市场限价区间等手段进一步提高经济激励水平。鼓励需求响应主体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按市场规则获取经济收益。本细则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在储能方面,文件提出,拥有储能设备的用户应优化充放电策略,提高顶峰放电能力。有序用电方案涉及的用户应按照调控指标,规范刚性执行。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