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4月1日,湖北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三峡建工签订《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委托管理合同》《湖北南漳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委托管理合同》,约定公司委托三峡建工组织实施长阳清江、湖北南漳抽水蓄能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技术咨询、工程建设管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电站管理、综合管理以及为保障电站开发建设和电站运行委托三峡建工承担的其他工作。长阳抽蓄项目、南漳抽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合同费用分别不超过245,318,410元、343,580,150元。
通过本次交易,湖北能源将借助三峡建工在水电建设领域健全的体系、成熟的团队、丰富的经验,提升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方面管理水平。
湖北能源表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原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