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日益增长以及电力市场的改革,峰谷电价差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所扩大。这为工商业储能提供了巨大的盈利空间。特别是在一些电价峰谷差较大的地区,如中国的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峰谷价差甚至超过了0.7元/kWh,使得峰谷套利成为了当地工商业储能的主要盈利模式。
目前,工商业储能项目投资商业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业主自投模式
融资租赁模式
第三方投资
其中,自投模式是指工商业业主直接购入设备,通过峰谷套利、需求侧响应、需量管理等多种方式组合获得收益。本模式不涉及繁杂的税务、分成等多方利益及商务问题,能够较好地反映出项目在当地的普遍收益情况。
本文将对部分地区自投模式的收益情况进行深度分析,对有想进行工商业储能项目建设和投资,但不了解项目所处的省市是否具备较好的峰谷套利收益的工商业业主们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根据各省的分时电价政策,以及当地的代理购电单价进行自投模式下的配储经济测算,并按照收益情况进行划分等级。
按照内部收益率划分6个层级:
第一级收益率 30%~40%
目前只有浙江省能达到,工商业储能项目静态回收期在2.5~3年。
第二级收益率 20%~30%
目前能达到的省份有江苏省、上海市、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包括深圳)、海南省。安徽省工商业储能项目静态回收期在4~4.5年,其他省份项目静态回收期在3~4年。
第三级收益率 15%~20%
目前能达到的省份有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重庆市。山东工商业项目静态回收期在5~5.5年;河南项目静态回收期在4~4.5年;四川项目静态回收期在4.5~5年;重庆项目静态回收期在4~4.5年。
第四级收益率 10%~15%
目前能达到的省份有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河北省(冀北+冀南),山西省、陕西省、贵州省、江西省。江西省工商业储能项目静态回收期在7~7.5年,河北省(冀南)项目静态回收期在5.5~6年,河北省(冀北)项目静态回收期在4.5~5年,其他省份项目静态回收期在5~6年。
第五级收益率 0%~10%
目前能达到的省份有北京市、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蒙东)。福建省工商业储能项目静态回收期在6~6.5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项目静态回收期在6.5~7年,其他省份项目静态回收期在8~9.5年。
第六级收益率 0%以下
目前能达到的省份有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蒙西)。本层级省份的工商业储能项目无法在10年内回收成本。
对于处于第一级、第二级收益的省份,无论是采用上述商业模式中的哪一个,都会有较好的收益,能够满足项目各方的收益需求;对于第三、第四级的,推荐按照自投过低分成比例的EMC;第五级、第六级的,则不推荐以峰谷套利为主的配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