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5月28日,宁波港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海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主要运营港区新能源开发、电力建设与运维、充换电、电力交易等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公司认缴1.02亿元,持有51%股权,省海港集团认缴9800万元,持有49%股权。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船舶港口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等。
原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