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发布《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文件提到,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并网主体包括发电侧并网主体、可调节负荷和新型储能等。
并网主体提供的基本辅助服务不予补偿。并网主体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基本辅助服务或者提供的基本辅助服务不达标需接受相应考核。基本辅助服务包括基本一次调频、基本调峰、基本无功调节、基本转动惯量。
并网主体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给予补偿。并网主体因自身原因,有偿辅助服务不能被调用或者达不到预定调用标准时需接受相应考核。
有偿辅助服务是指并网主体在基本辅助服务之外所提供的辅助服务,给予相应的补偿。有偿辅助服务包括有偿一次调频、自动发电控制(AGC)、自动功率控制(APC)、低频调节、有偿调峰、有偿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AVC)、旋转备用、有偿转动惯量、爬坡、稳定切机、稳定切负荷、黑启动、快速甩负荷(FCB)。
电源侧、负荷侧电储能经所在电源侧、负荷侧法人同意并具备相关条件,可以从电源侧、负荷侧独立出来,按照独立新型储能方式参与辅助服务补偿(同时参与并网运行考核)。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