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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和负荷管理专项方案:预备23.55万千瓦市场化需求响应措施

日期:2024-06-07    来源: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国际储能网

2024
06/0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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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需求响应 储能资源 储能设施

国际能源网获悉,5月31日,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2024年海宁市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和负荷管理专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2024年,预计海宁市全社会用电量超1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42%,全社会最高负荷超300万千瓦,同比增长10.29%。按现有供应能力,夏、冬季高峰电力供应缺口均在30万千瓦左右,将通过统筹负荷和电网资源,广泛挖掘空调负荷、储能、地方电厂、分布式电源等可调节资源,提升高峰保障能力平衡缺口。同时,预备23.55万千瓦市场化需求响应措施,兜底准备6级94.2万千瓦负荷管理方案,以确保全市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稳定,确保居民企业生活生产可靠供电,绝不出现拉闸限电情况。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2024年海宁市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和负荷管理专项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制定《2024年海宁市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和负荷管理专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宁市有序用电和电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海宁市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和负荷管理专项方案

为统筹做好2024年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工作,主动应对今夏用电高峰时期可能出现的用电缺口,遏制不合理的用电需求,将电力供需缺口对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切实保障民生、重要用户、重点企业生活生产用电,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版)》、《浙江省电力条例》、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能源局《关于印发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能源“绿保稳”工程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按照“价格信号引导、前置措施削峰、需求响应保障、虚拟电厂示范、有序用电兜底、节约用电助力”方式,

依托海宁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深入实施“预测研判+组合策略”为核心的调度执行机制,推动电源、电网、储能等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多措并举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全力保障迎峰度夏(冬)等高峰时段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2024年,预计海宁市全社会用电量超1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42%,全社会最高负荷超300万千瓦,同比增长10.29%。按现有供应能力,夏、冬季高峰电力供应缺口均在30万千瓦左右,将通过统筹负荷和电网资源,广泛挖掘空调负荷、储能、地方电厂、分布式电源等可调节资源,提升高峰保障能力平衡缺口。同时,预备23.55万千瓦市场化需求响应措施,兜底准备6级94.2万千瓦负荷管理方案,以确保全市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稳定,确保居民企业生活生产可靠供电,绝不出现拉闸限电情况。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紧扣2024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系统梳理高峰电力供需关键节点、重点时段、主要问题,做实做细各类保供预案。科学合理配置电力资源,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等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

预防为主,响应快速。进一步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有能可用、应保尽保” 的原则不断完善电力负荷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规范业务,确保安全。健全“政企协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扎实落实用户组织、方案演练等工作。严格执行负荷管理工作流程,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三、方案安排

(一)电力保供方案

电力保供方案主要包括新能源建设、电厂和储能顶峰、空调柔控、移峰填谷、应急保障等五方面举措。

1.新能源建设

持续做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建设。拓展光伏+工业领域应用,推动黄湾镇分散式风电项目2024年实现开工。2024年计划全市新增35万千瓦可再生新能源电力装机,其中光伏30万千瓦,风力5万千瓦。

2.电厂和储能顶峰

持续做好新型储能项目并网和平台接入工作,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确保地方电厂顶峰发电能力。今年迎峰度夏(冬),全市具备储能、电厂顶峰发电等应急机动负荷合计9.42万千瓦。

3.空调柔控

坚持“能用管用”原则,持续实施调控型用户制冷联调测试,不断优化管控型用户管控模式,适时开展空调负荷实战演练。今年迎峰度夏(冬),全市具备4.23万千瓦调控能力。

4.移峰填谷

利用大数据分析工业用户负荷特性,挖掘日移峰、周移峰和集中检修潜力用户。今年迎峰度夏(冬),全市共安排9.85万千瓦移峰填谷方案。

5.应急保障

做好迎峰度夏(冬)期间防台防汛、极端气候等情况下优先保障民生、重要用户正常稳定用电的预案,及时组织开展迎峰度夏(冬)应急实战演练,保障电网紧急情况下供用电秩序。

(二)市场响应方案

为切实保证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裕度,发挥市场调节机制,按23.55万千瓦目标编制约定型需求响应实施方案。

(三)负荷管理方案

为做好负荷管理兜底保供措施,2024年海宁市迎峰度夏(冬)负荷管理方案共安排负荷94.2万千瓦,分6级执行。负荷管理组织实施按预警发布—方案发布—方案执行三部分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A级方案:18.84万千瓦

B级方案:32.95万千瓦

C级方案:47.07万千瓦

D级方案:63.59万千瓦

E级方案:80.07万千瓦

F级方案:94.20万千瓦

四、工作举措

(一)精准实施需求响应措施。进一步加强“1天、3天、7天”短时电力供需形势,细化月分析、周例会、日调度机制,及时协调电力保供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当电力供需出现缺口时,结合用电缺口大小和可能持续的时间,优先实施电力需求响应,当电力需求响应无法保障电力供需平衡时,由市发改局按程序启动负荷管理方案,并及时报告嘉兴市发改委。

(二)科学编制负荷管理方案和需求响应方案。精准落实保供稳价要求,差别化配置镇(街道)负荷缺口指标,由属地政府精细化分解到用能企业,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等级负荷缺口编制负荷管理方案并做好公示发布,实现镇(街道)差异化负荷管控。坚持“有保有限”原则,应优先将重点用能企业编入负荷管理方案,重点用能企业安排后,尚可安排其他企业,但不得涉及影响居民生活和重要部门单位用电负荷。原则上重点用能企业在A级方案中的负荷占比应达到80%以上,其他等级应排尽排。各镇、街道负责指导,属地供电所负责组织,协同做好调研摸排,要准确掌握企业生产特性、保安负荷、需求响应负荷等具体情况。要做好企业沟通解释工作,科学引导企业调整用电负荷。

(三)完善负荷管理工作机制。各镇、街道要会同属地供电所,进一步深化“政企协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机制,根据负荷管理缺口指标落实管控,实行战时24小时值班值守,按日通报各镇、街道管控情况,落实奖惩考核。严格负荷管理执行程序,履行提前告知用户义务,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向电力用户发布信息;严格做好居民生产生活和重要用户电力保供,非事故情况下不得出现直接拉路。鼓励发挥增量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直购电大用户等市场新主体在负荷管理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四)强化实施隐患治理攻坚。强化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压实各发电企业迎峰度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排查发电机组、重要输变电设施、密集输电通道等安全运行风险隐患,结合计划性检修、低负荷临停等及时消缺。加强运检值班值守和抢险救援力量准备,电网设备、线路发生故障后及时组织人员、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和抢修复电工作。加强涉网设施运维,避免高温寒潮、高负荷、重要台区等重点时段、重要设备故障减供,提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环境下电网运行安全水平。

(五)实施移峰填谷、电厂顶峰等系列支持措施。探索空调柔控、储能、电厂顶峰发电、移峰填谷、电力需求响应等政策支持机制,引导用户优化用电负荷,全面挖掘各侧资源调节潜力,唤醒用户侧负荷资源,缓解电力供需矛盾。

(六)推进基础性全社会节电。加强分时电价引导,落实浙发改价格〔2024〕21号文件要求,在6月1日、9月1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序完成分时电价调整;强化政策宣贯,推动工商业用户主动开展削峰填谷。各镇、街道要继续加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节电管理,有效控制酒店、商场、办公楼宇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超过20℃),加强城市景观照明管理,负荷管理期间落实路灯隔盏照明措施。依托线上线下多渠道,常态开展节电宣传,引导节电理念科普节电常识,形成全社会节能减碳的新氛围。

附件:

海宁市负荷管理方案组织实施程序

一、预警发布

市供电公司要密切关注电力供需形势,科学开展负荷预测,及时提出启动负荷管理预案的意见建议,市发改局经研判后,下达负荷管理预警。

各镇、街道接到市发改下达的负荷管理预警后,会同属地供电所立即通知相关电力用户,做好执行负荷管理方案的准备,有关重要电力用户要及时检查备用和保安电源,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若由于机组非计划停运、特高压故障等不可控因素紧急出现供电缺口,市供电公司可先期进行处置,通过启动可中断负荷、停运应急机动负荷等方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当供电缺口超出应急机动和中断负荷能力时,市供电公司应严格执行超电网供电能力拉限电序位表、事故拉限电序位表等应急措施,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有关事故和处置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市发改局。

二、方案发布

预警发布后,市供电公司要积极向嘉兴供电公司、省电力公司汇报沟通争取支持,尽可能弥补或缩小电力供需缺口,市发改局根据实际电力供需情况,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启动A-F级负荷管理方案。

三、方案执行

负荷管理执行期间,海宁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利用新型电力负荷管理平台监测、统计通报负荷管理执行情况。对于执行不到位的用户,当地政府应会同属地供电所,第一时间开展用户现场督查,确保负荷控制到位。对于拒不执行的用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发改局下达取消负荷管理方案指令后,各乡镇街道、供电公司应及时告知相关用户,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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