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6月12日,甘肃庆阳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中选结果公布。本次中选公示,中核汇能(陕西)能源有限公司及中钠储能新能源科技(甘肃)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企业中选正宁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
据此前公告显示,第三批新能源竞配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9GW,配套储能不低于10%,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储总规模为190MW/380MWh,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竞配。
以下为原文内容
庆阳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中选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甘肃西部联投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庆阳市能源局的委托,就项目编号为XBLT2024-067的庆阳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组织进行了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经庆政办发〔2024〕36号文件批准实施,2024年5月7日在庆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竞配公告,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9日进行了专家评审,2024年6月1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二、评审结果
三、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
四、提交异议情况说明
1、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申报企业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向配置方或咨询单位提出,配置方或咨询单位根据异议内容及配置相关情况酌情予以答复。
2、异议须由申报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异议函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未参加本次竞配活动,或不具备法人资格,或在本次竞配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其他各方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3、异议提出人须对具体的事实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异议应一次性提交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异议已处理并答复后,就同一问题再次提出异议(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不再受理。
5、提交异议文件须在2024年6月14日17时00分前当面递交至咨询单位。
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异议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竞配保证金退付说明
未中选企业的竞配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中选企业的竞配保证金在中选企业签订相关开发协议,并向配置方或其指定部门/机构提交履约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六、发布媒介
公示媒体在庆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开发布(https://www.zgqingyang.gov.cn/zw/gsgg)。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配置方和竞配咨询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庆阳市能源局
甘肃西部联投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