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印发《关于长阳新能源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隔膜和造粒产品生产线。其中4条隔膜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放置在2#车间1F内;5条隔膜生产线、1条隔膜涂布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放置在3#车间3F内;2条造粒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放置在4#车间1F内。项目建成后年产6.5亿平涂布隔膜、6000吨造粒产品。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4618.22tce,等价值为10516.87tce。其中:年消费电力3493.01×104kWh,天然气26.79×104立方米,新水57603吨。该项目采取相关节能措施后,年节约能源消费为17.12吨标准煤。
项目预计年产锂电池隔膜6.5亿平方米,项目单位产品能耗0.07tce/万平方米;年工业增加值18715.96万元(可比价);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6tce/万元。
原公告如下:
关于长阳新能源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报告编号中元评估〔2024〕22号)和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2404-340163-04-02-767318
二、主要概况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隔膜和造粒产品生产线。其中4条隔膜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放置在2#车间1F内;5条隔膜生产线、1条隔膜涂布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放置在3#车间3F内;2条造粒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放置在4#车间1F内。项目建成后年产6.5亿平涂布隔膜、6000吨造粒产品。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4618.22tce,等价值为10516.87tce。其中:年消费电力3493.01×104kWh,天然气26.79×104立方米,新水57603吨。该项目采取相关节能措施后,年节约能源消费为17.12吨标准煤。
项目预计年产锂电池隔膜6.5亿平方米,项目单位产品能耗0.07tce/万平方米;年工业增加值18715.96万元(可比价);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6tce/万元。
三、节能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节能措施。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应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重点耗能设备监测,进一步降低项目综合能耗。
(四)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加强监督检查
请你公司对照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做好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我局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省、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五、其他事项
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