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第二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文件表示,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将工业企业类项目40个、增量配电网类项目2个、农村地区类3个项目纳入第二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名单。
根据名单统计,本批次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总规模964.8MW,其中风电项目723.4MW,光伏项目241.41MW。
配储方面,根据河南三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文件和实施细则(暂行)提出:
工业企业一体化项目 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等调节手段(按15%配置储能,但储能时长并未明确,暂按2h估算),实现所发电力自发自用。应加装防逆流装置,不向大电网反送电,在支撑绿色电力充分消纳的同时,不占用公共电力系统调峰能力。那么,工业企业类项目40个,917.71MW,配储约137.7MW/275.31MWh;
增量配电网类项目 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配电网内部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和交换时段具有可控性,具备电力供需自我平衡运行能力,独立运行时能保障重要负荷连续供电不低于2小时。增量配电网类项目2个,35.9MW,配储约5.385MW/10.77MWh;
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生产企业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2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整村开发类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50%、时长不少于2小时配置储能设施。农村地区类项目3个,11.2MW,配储约2.24MW/4.48MWh。
三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共计配储将超过145.28MW/290.56MWh。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