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7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正式印发《内蒙古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标志着内蒙古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全部完成。
按照集团公司“抓实抓细经营管理”目标要求,秉着“过紧日子”思想,综合能源公司首次组织南方电网储能公司抽水蓄能领域资深专家开展两次可研报告内审会议,就科学合理降低设计概算、节约总体投资、提高项目整体经济效益方面,对工程布置、造价水平等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形成可研报告外审送审稿。2024年4月27日至30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巴彦淖尔市主持召开内蒙古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会后,综合能源公司派驻专人赴北京跟踪协调外审工作,并与总院专家保持紧密沟通,第一时间督促设计单位开展报告修改完善工作;同步组织专人多次赴自治区水利厅、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协调落实项目水资源相关事宜,取得水资源论证报告支撑性意见,并就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政策性限制因素与总院专家解释沟通,最终取得太阳沟项目可研报告审查意见。根据可研报告最终审定稿,电站单位千瓦静态投资6752元/千瓦,静态投资78.27亿元;总投资93.91亿元,较送审稿优化节约投资3.67亿元。
内蒙古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境内,电站装机容量1200MW,额定水头391m,距高比为7.42。电站建成后可在电力系统中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同时可促进内蒙古电网电源结构优化调整、推动自治区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变。另外,该项目的建设可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居民就业,建设期将拉动地方产值约300亿元、解决就业人数约2000人,投产后每年将给地方政府贡献1亿元以上税收。
下一步,综合能源公司将盯紧各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挂牌督战,高效落实工作任务。在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列入自治区2024年核准清单后,确保顺利完成核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