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国家能源集团陕西公司在汉中市与勉县人民政府签订抽水蓄能电站投资开发框架协议。这是该公司签订的首个抽水蓄能项目协议,已列入国家“十四五”抽水蓄能规划项目。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加快推进项目可研编制及前期工作,力争实现“十四五”前期开工。
该项目选址位于汉中市勉县境内,规划装机140万千瓦,预计总投资90亿元,安装4台35万千瓦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初拟额定水头478米。项目建成后可实现与西北地区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的联合协调运行,减少机组调停,每年促进消纳富余风电、光伏发电量12亿千瓦时,年均节约标煤约3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94万吨,二氧化硫约0.3万吨,有效缓解西北地区窝电和弃风、弃光问题,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