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表示,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全省以发展电网侧及用户侧新型储能为主。文件明确了各类型储能项目在备案、建设、并网、运维等方面相关内容。
文件指出,用户侧储能项目规模不得超过用户最大用电负荷或用电报装容量,用户侧储能项目原则上不得使用动力梯次利用电池;鼓励并网电压等级380伏及以下的新型储能项目优先考虑以聚合模式参与市场化交易。
其中,新型储能项目定义方面表示,
电源侧储能:指装设并接入在常规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等电源厂站内部的新型储能设施。
电网侧储能:指在专用站址建设,直接接入公用电网的储能设施。
用户侧储能:指在用户内部场地建设,直接接入用户内部配电设施的新型储能设施,所充电能原则上在用户内部消纳。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