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10月15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求《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本文件提出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的总体要求、安全监测、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等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功率为500kW且额定能量为500k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额定能量低于500kWh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可参照执行。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配置运行监控系统,应满足GB/T42726要求,具备对储能电站设备运行监视、控制以及与电网调度机构通信和信息交互的能力。
运行监控系统应具有可扩展性,满足系统可靠性、实时性要求,满足传输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要求。
运行监控系统应实时采集电力储能系统的电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变配电系统和辅助系统等设备状态。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按照GB/T42288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职业健康制度、现场作业安全规程、作业票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检修试验规程、现场运维规范及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等。
电化学储能电站危险源辨识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升压变压器、高低压柜、运行监控系统、预制舱、土建结构与暖通、消防设施以及运行检修的作业活动。
电化学储能电站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包括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等级法、层次分析法等方法等,应针对电站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危险源辨识程序和方法,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科学评定危险性等级。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根据危险源辨识的结果,针对危险源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危险源进行有效管控,并建立完善的危险源公告制度,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原文如下: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求《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三批)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4〕248号)的要求,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在立项资料标准草案基础上,经过近半年的调查研究、起草讨论、单位内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地方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为了进一步完善该项标准内容,现公开向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入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相应位置,属单位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属个人意见的请签名,于2024年11月25日之前将扫描件发送到省应标委秘书处邮箱(gdsaky_zhf@ gd.gov.cn),联系人:张浩峰,电话:020-83135422。
您的宝贵卓见对于本标准具有决定性影响,对于您的帮助,谨致上最诚挚的感谢!
附件:1.地方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含编制说明)
2.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
广东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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