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就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强调,有关部门针对资本无序扩张、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出台了监管举措,针对的是“无序”,强调的是“规范”,是推动相关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务实行动、必要之举,不针对特定所有制企业,更不是针对特定所有制的特定企业。由此引发的“打压民营经济”的曲解和杂音,是毫无根据的。
此外,在混改方面,发改委将研究建立混改引战对接机制;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
徐善长表示,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化,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大幅提升,总体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效突出。
上半年,中央企业通过产权市场、股票市场实施混改150余项。各地通过混改引入社会资本超过900亿元,不少地方在混改中的战略投资者引进、股权结构、治理机制等方面均呈现灵活多样的特点。
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的效果集中体现为“五升五降”:混改企业治理能力和活力效益提升,亏损面下降;各类资本权益保值增值,企业杠杆率下降;混改企业劳动生产率提升,核心员工流失率下降;混合所有制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与业内领军企业差距下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提升,市场准入限制下降。
徐善长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延伸工作内容,细化指导服务,研究建立混改引战对接机制,为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搭建更多平台和渠道。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
同时,国家发改委正在总结混改实践经验,研究制定深化国企混改实施意见,将实践中形成的规律性认识上升为政策制度,推动国企混改不断深化、取得更大实效,培育更多产权多元、治理现代、激励有效、充满活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电力价格方面,国家发改委表示:考虑到不同用户的情况,国家发改委作了针对性安排:一是鼓励地方通过采取阶段性补贴等措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优惠;二是继续落实好已经出台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制造业投资等方面的一系列惠企纾困措施,有效对冲对中小企业生产成本带来的影响。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