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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储能电站、光储充一体化电站!中国消防协会连发两大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5-02-06    来源:储能头条

国际储能网

2025
02/06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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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储能电站 光储充一体化电站 储能标准

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日前,中国消防协会发布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主编的《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系统技术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以及由北京科技大学主编的《光储充一体化电站消防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其中,《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系统技术细则》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下称储能电站)消防总体要求、总平面布局、电池管理与热失控预警、火灾报警与联动控制、灭火系统设计选型、防泄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额定功率为500kW且额定能量为500kW/h及以上储能电站的防火设计,不适用于移动式储能系统,其他规模和类型储能系统可参照执行。

文件明确储能电站整体设计应结合电化学储能技术发展水平、规划、环境条件、土地、消防救援和建筑条件等因素,并满足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生态环保、便于安装和维护的要求。

储能电站安全设计应根据电池类型、整站布局、电站规模等因素,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落实现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规定。锂电池、铅酸/铅碳电池系统宜考虑储能系统本体和外部防火灭火技术,合理评估设置灭火冷却系统、通风排烟和自动报警系统、可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等,保证持续控火、降温、排烟,防止电池复燃和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发生爆炸事故。液流电池系统设计时应具有漏液后的防护与处理措施,降低其他设备的损坏风险,应具备漏液报警功能及紧急停机功能。

储能电站应根据应用需求、接入电压等级、电化学储能类型、特性和要求及设备短路电流耐受能力进行设计。除电气安全风险外,储能电站还应充分考虑锂电池电解液可燃、有毒,具有挥发性;液流电池电解液具有强腐蚀性;锂离子电池热失控会产生H、C0、CH、F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气体积聚存在中毒、火灾甚至爆炸的风险。储能电站电池管理系统、消防系统等设备应通过型式试验,其选型和配置应能满足储能电站应用场景需求。

《光储充一体化电站消防技术要求》规定了光储充一体化电站的光伏系统、电化学电池储能系统、充换电设施、消防设施与设备、电气安全、运维管理等的消防技术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光储充一体化电站的消防设计和运维管理。

文件明确光储充一体化电站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远离易燃易爆等危险源。此外,光储充一体化电站不应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工业建筑、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贴邻或组合建造。

此外,文件明确光储充一体化电站应设置数据集中采集和存储功能设备,且存储设备不应设置于储能系统的电池预制舱或功率变换系统预制舱内,其供电、通讯线路的敷设要求应按照消防电气线路的要求设置。

文件要求光储充一体化电站中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符合以下要求:储能系统选用的储能电池宜根据储能效率、循环寿命、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响应时间、环境适应能力、技术条件等因素选择,宜选用循环寿命长、充放电效率高、自放电小等性能优越的储能电池;宜选用大容量单体储能电池,减少并联数,储能电池串并联使用时,应由同型号、同容量、同制造厂的产品组成,并应具有一致性。

储能系统应设置电池管理系统宜具有在线识别电池组落后单体、判断储能电池整体性能、充放电管理等功能。

储能系统预制舱之间的防火间距至少不应小于3m,舱体开门一侧与相邻预制舱不应小于4m;当采用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防火墙长度、高度应超出预制舱外廓各1m。储能系统预制舱应单层布置,箱体及保温材料均应为不燃材料。储能系统预制舱的门应向外开启。储能系统预制舱内电气线路宜穿镀锌钢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储能系统预制舱采用空调或风冷设计时,每个集装箱应采用独立冷却或通风管道系统。储能系统电池预制舱空调应采用无燃烧爆炸风险的冷媒。

储能系统的储能电池与功率变换系统宜采用分舱布置方案,确需布置在一个预制舱内时,应采用与预制舱箱体相同耐火性能的构造进行分隔。电池预制舱通风系统应采用防爆型,具备联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正常运行时,通风系统应处于自动运行状态。

电池预制舱宜采用测量热解粒子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通过多传感器的综合监控方式监测电池预制舱内的极早期电气火灾。宜在每个电池模块单独配置点型感温探测器,用于监测电池表面温度。

征求意见稿如下:

关于对团体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系统技术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中消协函〔2025〕2号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和《关于批准立项编制

有参编意愿的单位,可与联系人沟通协商增加参编单位。

联系人:李田

联系电话:15110272321

电子邮箱:47758545@qq.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街道中海大厦CD座17层

附件:

1.团体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系统技术细则》(征求意见稿)

2.团体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系统技术细则》征求意见表

中国消防协会

2025年1月8日


关于对团体标准《光储充一体化电站消防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中消协函〔2025〕3号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和《关于批准立项编制〈消防员体域通信装置接口标准〉等5部团体标准的通知》(中消协〔2024〕37号)的要求,现将由北京科技大学主编的团体标准《光储充一体化电站消防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组织专家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于2025年2月7日前反馈给该标准联系人。请主编单位逐一汇总反馈意见,按照《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要求,逐一填写反馈意见单位(专家)、意见处理及主要理由依据等。

有参编意愿的单位,可与联系人沟通协商增加参编单位。

联 系 人:李田

联系电话:15110272321

电子邮箱:47758545@qq.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街道中海大厦CD座17层

附件:

1.团体标准《光储充一体化电站消防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2.团体标准《光储充一体化电站消防技术要求》征求意见表


中国消防协会

2025年1月6日


来源:中国消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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