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四川能源局发布《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件指出,按照“政府部门主导、电网企业服务、运营主体实施、电力用户参与”的工作原则,构建“1+N”虚拟电厂管理服务体系。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1个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为全省N个虚拟电厂提供运营商平台接入、资格审核、能力校核、运行监测、运行效果评价等服务工作,实现全省虚拟电厂的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2025年,推进全省虚拟电厂接入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并参与需求侧市场化响应、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总体可调节能力达到100万千瓦;2026 年,持续深化虚拟电厂管理与市场交易机制,培育全省虚拟电厂规范化、市场化发展,总体可调节能力力争达到200万千瓦,达到四川电网最大用电负荷的3%左右。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