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驻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发布关于开展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工作的补充通知。
根据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将以下单位(场所)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
(一)按照《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 51048)分类的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按照《光伏发电站设计标准》(GB 50797)分类的设有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大型光伏发电站。
(二)按照《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GB51377)生产工艺采用甲、乙类电解液的锂离子电池工厂。
(三)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或者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储存锂离子电池的专用仓库。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进一步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将以下单位(场所)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
(一)按照《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 51048)分类的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按照《光伏发电站设计标准》(GB 50797)分类的设有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大型光伏发电站。
(二)按照《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GB51377)生产工艺采用甲、乙类电解液的锂离子电池工厂。
(三)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或者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储存锂离子电池的专用仓库。
(四)按照《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分类的特大型、大型煤矿企业的澡堂、会堂、集体宿舍等场所所在地面建筑。
以上四类场所需到所在地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备案。
附件:
1.山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docx
2.各消防大队联系方式.doc
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驻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