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清城区白庙地块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清远清城区白庙地块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位于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石板村榕胜村168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3°04′10.650″,N23°45′18.980″,现储能站规模200MW/400MWh,储能电池选用磷酸铁锂电池。
本扩建项目在已建成的储能电站内扩建一套规模为100MW/200MWh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升压站和储能系统,其中升压站建设一台容量为120MVA主变压器,采用线变组接线和GIS配电装置,组装4套35kV25MW/50MWh高压级联储能系统,储能电池继续选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单元采用级联H桥的拓扑结构,一次电路采用星形连接,每套35kV 25MW/50MWh高压级联储能系统为1回集电线路,分4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本工程新建的220kV升压站35kV母线。扩建完成后,项目终期规模为300MW/600MWh。
原公告如下:
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清城区白庙地块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清远清城区白庙地块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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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