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中节能太阳能发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9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5,000.00 万元。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705.92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5 年 4 月3 日全部到位。
中节能太阳能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募集资金仅用于察布查尔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0MW项目、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15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中节能扬州真武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1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1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1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